- 企业法人:
李新华
- 经营状态:
存续
- 统一信用代码:
91654028MAE1PQH09W
- 注册资本:
500万人民币
- 成立时间:
2024-09-26
- 经营期限:
2024-09-26至--
- 登记机关:
尼勒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详细地址:
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1街道26街坊东环路与和谐路交界处新城区商业广场4幢一层115号房屋
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热力生产和供应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水污染治理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专用设备修理;五金产品零售;煤炭及制品销售;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自来水生产与供应;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